2013年安徽省池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招聘2人公告

2013-09-23 14:42:46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池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是市环保局下属二级机构,负责池州市辖区内的环境监察工作。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环境监察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3.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法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4.考虑环境监察具有爬高、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等大强度现场执法检查的工作特点,特要求:男性,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从事过环境保护工作的,条件相同时可优先考虑聘用。

二、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日期:2013年9月25日-2013年10月20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市环境监察支队办公室(长江南路南湖南馨园25-2楼601)。

3、联系人:许丛 联系电话:0566-2046372;15805669363

4.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报名应聘还须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现场返还。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池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办理报名手续。

三、资格审查

由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组织考试。

四、考试事项

 

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成绩100分。考试内容为申论、环保基础知识、环保相关法律法规。

2.面试:面试成绩100分。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的6:4比例合成。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同等列入考核对象进入考核程序,由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按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经市环境监察支队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市环境监察支队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池州人才网公示7天,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试用3个月,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外聘用和人事代理手续。

七、工资待遇

按用人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办法进行核定。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池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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