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梁平县第三季度事业单位招聘112人公告

2013-09-18 11:49:06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梁平县2013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事业单位用人进人行为,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梁平县人力社保局审核,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38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2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及要求详见《梁平县201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六)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

(七)学历及专业要求,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

(八)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7日。

(九)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梁平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考核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8日—2013年9月30日

报名地点:重庆市梁平县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梁山街道暗桥街50号),联系电话(023)5322401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

2、报名手续及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标准证件彩色照片2张(另附同底电子件20—90KB,以身份证号码命名,发送到lpzgb@163.com),有工作单位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梁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选派生不得报考)。本人不能到场报名者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梁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2)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统一执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3年下半年修订)》。

(3)开考比例为1:2。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的,退还考务费。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3年10月17日—10月18日,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3、笔试

笔试由梁平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

(1)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每科分值为100分。职员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科目测试为《管理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技术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科目测试为相应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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