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深圳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招聘15人公告

2013-09-17 10:49:52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一周后在观澜政务网(www.guanlan.gov.cn)上公布。

七、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用人单位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7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经考察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观澜政务网”(www.guanlan.gov.cn)上公示7天。

八、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由用人单位在2个月内为其办理雇用手续,并备齐规定资料报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备案。

投诉受理部门: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干部人事监督科,电话:23338368。

九、其它事项

(一)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最高年龄35岁指1978年8月31日之后出生,最高年龄30岁指1983年8月31日之后出生。从业经验的时间计算截至2013年8月31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普通雇员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doc

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4.专业目录.rar

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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