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两张。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300元。
(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该职位的招考计划。
(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参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者给予加分:
1、服现役期间晋升为一级士官加2分;
2、服现役期间晋升为二级士官加4分;
3、服现役期间荣立叁等功加3分;
4、因战、因公被鉴定为9-10级伤残加2分;
5、因战、因公被鉴定为5-8级伤残加5分。
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上午9:00— 11:30
2、笔试地点:洪江市芙蓉中学
笔试内容:
(1)城镇退役士兵要求考中学语文、法律知识、时事政治。
(2)教育系统主要考教育教学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其中教育教学理论占30%,专业知识占70%。
(3)报考水利局水土保持站专技人员、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专技人员、工业园管委会专技人员<一>、交通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畜牧水产局二级事业单位专技人员职位的,考试内容以相关专业知识为主,公共基础知识为辅,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相关专业知识占70%。
其他职位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相关专业知识占30%(乡镇计生服务站电脑信息操作员的专业知识为计算机基础知识)。
(4)笔试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的(即形不成竞争)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为合格。
(5)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城镇退役士兵除外)。
(二)面试
1、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参考人员不进行面试。
2、其他职位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的(即形不成竞争),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为合格。
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5、教育系统高中、职业中专教师面试方式为说课,幼师的面试方式为说、唱、弹、跳、画等专业技能测试,其他职位面试的方式参照公务员考录面试规则,注重考察面试对象的综合素质。面试方案、标准通过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另行组织实施。
五、体检
根据每个职位的招考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考察
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方法,采用多种考察方式,深入到学校、单位及社区考察被考察人员各方面表现。参照《公务员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七、公示
考试成绩分阶段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按程序审批后,由人社、编制部门及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745-7732781 (办公室)
0745-7732953 (报名点)
监督电话:0745-773265(市纪委)
附件:洪江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汇总表.xls
洪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