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单位需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公务员登记表(含参公)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后放弃面试人员,由遴选单位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由各遴选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如面试环节要组织进行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所占比例为各占50%。
各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遴选职位表》,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人数与遴选职位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由遴选单位组织考察,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报考者和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遴选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
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遴选单位共同商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单位根据遴选考试总成绩、考察结果,经遴选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票决讨论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恩施州党建网、恩施州人社网、遴选对象原工作单位和遴选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相关职位信息及拟遴选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同时公布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经招录机关书面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该遴选职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遴选审批后主动放弃遴选资格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遴选资格。
联系电话:8429026(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8235827(州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科)
附件:
1、恩施州2013年度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恩施州2013年度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备注: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及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州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