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体检合格者,由卫生人事代理站和区人民医院共同组织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3、考核合格者,在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crlsb.hc.gov.cn/)、合川卫生信息网(www.hcwsj.net)、合川人民医院网站(www.hcrmyy.cn)及医院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凡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所出现的缺额,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1、公示合格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根据医院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医院非在编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医院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本简章由合川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