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南京市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司法局《关于做好2013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宁人社[2013]188号)精神,2013年我区重点开发23个各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公共卫生、护理、食品卫生、预防医学岗位20名、劳动保障协理员2名、民政协理员1名。
二、招聘对象
1、浦口籍2011年之后(含2011年)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且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经市总工会审核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的;
(3)城镇零就业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
(5)经民政部门审核登记的低保边缘家庭的;
(6)父母双方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9月13日-9月24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由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认定。
2、10月13日,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
3、11月1日-11月30日,对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考核和体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四、报名与审核
(一)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相应岗位。9月13日9:00-9月22日16:00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报名网址:南京市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
(二)资格审查
9月13日9:00-9月24日16:00为报名者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厅7号窗口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网上报名无效。
相关证明材料是指:
1、必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
2、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条件报名的,需携带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家庭证明;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需携带市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证》;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条件报名的,需携带曾被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有关材料;以"低保边缘家庭"条件报名的,需携带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以"父母双方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条件报名的,需携带父母《就业失业登记证》。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三)电子照片审核
9月13日9:00-9月24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南京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照片质量进行审核,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四)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于10月10-12日到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报名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考试与录用
(一)笔试
2013年10月13日上午9:00-11:30,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综合知识》既有客观性试题又有主观性试题。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