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待遇:受聘人员为编内聘用,工资福利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2013年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实际,成立我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王鼎民(场长),副组长为何业安(副场长)、成员为黎宏嘉(副场长)、黄国杰(副场长)、覃春彦(副场长)、林安斌(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业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成员有林安斌、张新武、覃山、黄校春、银少华、曾国兵,负责招聘工作具体事务。
五、纪律要求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试行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
(一)其他事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方案由招聘单位商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广西壮族自治区黔江示范牧场
201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