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20人公告

2013-09-13 16:41:34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禹会区聘用制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公告

禹会区现面向全市(不含三县)公开招聘聘用制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聘用制城市管理协管员20名,其中从退役士兵(含转业干部)中招聘10名,从其他人员中招聘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

二、报名条件

1、市区常住户口,且有固定住所;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违纪记录;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放宽到高中);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2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禹会区政府(涂山路429号<新怡绿洲对面>)一楼东“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

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

咨询电话:0552-4034119。

2、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士兵还需持复员退伍证、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需交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3、资格审查

经初步审查后,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结束后,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城市管理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名额与报名应聘者需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2、面试。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以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应聘者分退役士兵和其他人员两个序列排列名次),达不到1: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3、附加分。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笔试成绩予以加分。具体为:

(1)持有汽车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汽车的加1分;

(2)部队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加2分,多次受奖者不重复加分;

(3)服役期间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的加2分;

(4)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加3分,多次立功受奖者不重复加分。

应聘者在报名时需提供涉及加分因素的相关证明材料,加分情况在笔试前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成绩合成。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笔试(含加分)、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计分。

(四)体检

 

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时,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安系统招录普通警察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名单在禹会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及待遇。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行三大队与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期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月工资13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1500元,并由用人单位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2、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五、招聘岗位缺额的补录

一年内(自此次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计算),如因工作需要,需补充城市管理协管员时,按照此次考试成绩进行补录。

禹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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