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局将公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九)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所取得的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不能通过东莞市相关职能部门登记或认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农业局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22830826;联系人:叶文青
附表:1、市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