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3年11月1日至2日,州直和各县市考生分别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和各县市人社局领取。
四、考试
(一) 这次招考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按笔试成绩依次录用。所有考生都要参加《公共基础知识测试》考试;报考教育职位的加试《教育专业知识测试》;报考卫生职位的加试《卫生专业知识测试》;其他专业和工勤岗位考生以《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为录用标准。有面试要求的职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方案另行制定。具有藏语言文字能力的报考者可自愿选择用藏语文试卷答题。考试阅卷结束后,州招考办将考生考试成绩在州政府政务网站公布并分别交各县市招考办负责公示。
(二)笔试时间、科目:2013年11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下午3:00——5:30《专业知识测试》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不累计加分。1、藏族考生;2、具有一年以上甘南州跨地区就业“金桥工程”经历的(报名时须持跨地区就业证书);3、农牧村“两女户”、农牧村“独生子女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证明并加盖县市计生委印章的证明书)四、考察在 州招考办的指导下,各县市人社局会同公安局组成政审考察小组,按照统一要求,负责对本县市拟聘用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认真进行政审考察,并逐一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从该职位考生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由州、县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州、县市招考办负责核实。对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公示结束后,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州招考办,由州招考 办提交州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报州政府批复。各职位的录取办法是:州直和各县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代码依次进行录取各县市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按所学专业及报考职位分配到教育、卫生和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岗位工作。工勤岗位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由县市人社部门分配到适合自己的岗位。
联系电话:
州人社局调配录用科 0941-8213226
州人社局考试中心0941-8250598
监督电话:
州监察局0941-821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