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长寿区农委、长寿区国土局、长寿区水务局研究生岗位的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每科分值100分,总分为200分。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下半年颁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科目测试按报考岗位分为:报考长寿区国土局会计岗位考《会计基础知识》,报考长寿区镇畜牧站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岗位考《畜牧兽医基础知识》,报考长寿区镇畜牧站环境工程专业岗位考《环境工程基础知识》,报考长寿区房管局、气象局计算机岗位考《计算机基础知识》,报考其余岗位考《管理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下半年新颁布的考试大纲为准)。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9月26日(星期四)下午在长寿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㈡ 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凡考生笔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
1.面试比例
报考长寿区农委、长寿区国土局、长寿区水务局研究生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报考其余岗位按下列原则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根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其中,报考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岗位参加笔试的人数等于或小于1:5的,则全部进入面试;参加笔试的人数大于1:5的则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其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面试的人员按规定收取面试考务费。
2.面试时间:2013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8:00。
3.面试地点:长寿区委党校教学楼。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于面试当日上午7:30前准时到面试候考室报到,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方式另行通知,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和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注明原因。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㈢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其中报考长寿区农委、长寿区国土局、长寿区水务局研究生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1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时间:2013年9月29日(星期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精神,结合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