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聘18人公告

2013-09-12 11:57:35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后,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0—5925970

联系人:代爱英

邮箱:hzyzrsc@126.com

地址:菏泽市大学路1950号

邮编:274000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13年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山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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