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因体检出现空缺的,按照招聘岗位和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按规定程序和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管理岗位中,除面向中方县大学生村官及现任中方县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招聘的岗位以外,其他管理岗位的聘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由拟聘用人员依次选定聘用岗位。对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由编办、人社等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正式聘用后需在聘用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才能异动。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相关规定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其它未尽事宜,由中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2811687
监督电话:0745-2811029
中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