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并请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就我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3名(招聘岗位详见计划表),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1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2名。
二、招聘条件
1、在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日),本人具有中方县户籍或者配偶、父母一方具有中方县户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年龄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1978年9月23日至1995年9月23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次类推)。其中乡镇综治维稳中心综治岗位面向中方县大学生村官及现任中方县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的招聘,招聘条件以招聘计划表要求的条件为准;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3日至 9月27 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的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专业技术岗位按招聘岗位报名,管理岗位中除面向中方县大学生村官及现任中方县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招聘的管理岗位外,其他管理岗位实行统一报名,不填报具体岗位。
报考人员需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照片2张,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200元。
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填写《中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考试成绩,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同时设置合格分数线;也可以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定于2013年10月19日进行,具体安排:
上午:9:30-11:3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 《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结束后,按《公共基础知识》占60%,《职业能力测试》占40%的比例,合成计算笔试总成绩。
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分类排名;管理岗位中面向中方县大学生村官及现任中方县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招聘的岗位的笔试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分类排名,其他管理岗位的笔试总成绩统一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笔试总成绩和《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均相同的,可并列排名。
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
面试时间定为2013年11月2日。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专业技术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按所报岗位分类排名;管理岗位中面向中方县大学生村官及现任中方县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招聘的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按所报考岗位分类排名,其他管理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统一从高到低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和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