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 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聘前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采取调档审查、实地考察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由开发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决议是否递补。
(七)公 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八)聘 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三、监督与回避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原则及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招聘单位负责人应当回避。
本招聘方案由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93—2611578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etd.gov.cn
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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