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和田地区公安消防支队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2013-09-10 15:00:44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以上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2日

3、笔试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3年10月28日起,在和田信息网网站及地区人社局公告栏公布。

三、资格审查和政审

1、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确定:

成绩公布后,根据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入闱人员,按照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逾期未能参加资格审查和政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政审工作由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按照《简章》明确的具体条件进行审查,地区人社局进行审核把关。


资格审查入闱人员需持《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政审工作中如发现有政治条件不符或参加非法宗教活动、非法组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

3、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0月30日-11月1日。

4、资格审查地点: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按照1:3的比例,在通过资格审查和政审合格的考生中确定。

2、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费用40元。

3、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的考生面试后,还需进行专业测试。

4、面试时间:2013年11月20日。

5、面试地点: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面试总成绩计算

(1)管理岗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2)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岗位:笔试成绩×40%+面试(结构化面试×50%+专业测试×50%)×60%=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分人员和核分员及时整理面试的有关材料,以便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和合格人选。

五、体能测评

1、由地区人社局会同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共同组织实施。

2、测评项目:1500米跑;10米×5往返跑;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坐),


3、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只设合格与不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按照1:1的比列,依次确定体能测试人选,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体能测评时间:2013年11月21日。

5、体能测评地点:和田地区体育场

六、体检

1、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3天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地区人社局会同地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指定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地区人社局领取体检表。体检将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执行。

2、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地区人社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职位出现空缺的,由地区人事局会同地区公安消防支队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3、体检时间:2013年11月22日

4、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1、由地区公安消防支队牵头,地区人社局配合,指定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审查。

2、考察对象需填写《政治审查表》,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于2013年11 月30日- 12月6日在和田信息网网站及地区人社局公告栏公示。

九、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在地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2、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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