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和田地区公安消防支队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2013-09-10 15:00:44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2013年和田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自治区公安消防文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06号)、自治区编办《关于公安消防文职人员编制的审核意见》(新党编办函〔2013〕132号)文件精神,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2名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1名工勤岗位)。招聘人员纳入和田本地财政统发,招聘工作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开招考,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2、在和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响应党的号召,由国家派遣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的高校毕业生。

3、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在岗教师须经和田地区教育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报考);

(2)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考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选派到农业、教育、畜牧、卫生系统的储备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

(3)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4)留学归国人员不得报考;

(5)2011年1月1日至今,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6)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岗位条件,具体详见《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3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消防文员工作将于9月9日正式开始,此次共招聘4名工作人员。详情请于2013年9月9日登陆和田信息网(http:// www.xjht.gov.cn),详见《2013年和田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二)报名与确认。

1、报名地点:此次招聘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缴费方式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2、考生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报名时须填写统一制式的《2013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消防文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需交一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4、报名费与笔试费的确认: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有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地区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笔试费用。

5、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至9月18日。


6、要求: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含备注栏的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因填错或漏填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7、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8日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地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综合测试》;

(2)答题语种必须是汉语。

(3)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使用汉语答题,笔试成绩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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