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4人公告

2013-09-10 15:00:51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3、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9月24日。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由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9月26日。

面试地点: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面试要求:

面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决定。

(五)公示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于2013年9月27日在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栏公示。

(六)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地区住建局审核无误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报送地区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如需报考,必先解除聘用合同,方能报考。外地州考入和田的考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准跨地区调动。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相关事项

本《简章》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和田地区住建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本《简章》由和田地区住建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地区住建局办公室 0903-2563129

附件:2013年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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