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466人公告

2013-09-10 15:04:49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5)上传照片(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规格20K-50K);

(6)查询报名确认结果;

(7)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面试时携带);

(8)通过指定网上银行缴纳报名、笔试等规定的相关费用;

(9)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7日北京时间12:00时起,登陆和田信息网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报名费与笔试费的确认。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低保证、身份证和低保审批表(除低保审批表需要复印件,其他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经地区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笔试费用。

此次招聘考试报名费用、笔试费用的缴纳采用网络缴费和现场缴费两种方式:

(1)网络缴费:完成网络报名的考生在打印下载《报名表》后,可登陆中国工商银行网站,使用已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的工商银行卡或U盾,进行网上缴费。

(2)现场缴费:完成网络报名的考生可持打印的《报名表》一份,到户籍所在地县(市)人社部门办理缴费。


地区人事考试中心依据网上银行缴费数据和县(市)人社部门上报缴费的《报名表》,进行缴费确认。

5、要求: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地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综合知识》;

(2)专业科目: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考《相关专业测试》,其他系统的考生考《公共基础知识》;

(3)答题语种分为汉语和维吾尔语;

(4)卫生、计生专业科目必须使用汉语答题,其它科目答题语种由考生自选;

(5)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需加试《汉语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设合格与不合格,《汉语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取得HSK6级及以上和民考汉的考生可免考《汉语基础知识》。

(6)取得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同时具有硕士学位)的考生不受户籍的限制,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笔试免考,成绩以满分计算。

以上所有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2、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使用维语答题的汉族报考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2)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

(3)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

(5)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6)享有南疆三地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政策的,子女或本人必须持有县市计划生育部门制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方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符合上述情况的,按最高标准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

3、笔试时间: 2013年10月12日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对有一科缺考或考试违纪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10月28日起,在和田信息网网站及和田地区人社局公告栏公布。

(三)资格审查和政审。

1、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入闱人员:1-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广电系统播音、主持、配音演员,文工团系统歌唱、舞蹈、演奏演员,驾驶员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逾期未能参加资格审查和政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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