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兽药监察所招聘1人公告

2013-09-10 11:41:08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为依据,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更大范围内选拔优秀人员充实到水产畜牧兽医行业队伍,优化队伍结构,为我区水产畜牧兽医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的范围、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范围:区内外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团结同志,虚心好学;

4.身体健康。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人数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学历学位

专业

职称

其它要求

行政管理

1

本科

法学

 

35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考试和考核相结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监察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制定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并在广西人才网、广西水产畜牧兽医信息网、广西动物卫生监督网及招聘单位宣传栏内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现场报名2个工作日(2013年9月22日至2013年9月23日)。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和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友爱北路51号广西兽药监察所行政办公室。(联系人:覃晓明0771-3137789,13557977836,传真:0771-3137789)

3.报名要求: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如实填写《广西兽药监察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免冠1寸相片2张。在编在职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把审查结果告诉应聘人员,审查通过者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少于1:3。未达1:3比例仍须进人的,需报主管部门审批,人社部门核准后方可开考。

(三)考试

1.笔试

考试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进行,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限为120分钟。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笔试成绩、岗位排名5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张榜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选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在广西水产畜牧兽医信息网、广西动物卫生监督网及招聘单位宣传栏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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