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经研究决定,我市拟于2013年10月下旬采取考试形式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方案
为规范此次考试,市人社局制定了招聘方案,明确了招聘岗位及数量、招聘范围及条件、招聘程序、工作职责、相关待遇等内容(详见《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的实施方案》)。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符合条件人员于9月2日至9月20日(周六、周日正常休息)持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薄)、小二寸彩色近期同一底版照片4张,到人社局(314房间)进行报名,过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范围
十八大报告,市十四次党代会报告,市十七届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和大安市情等方面内容。
具体考试时间10月中旬在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浏览。
咨询电话:0436—5233910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
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的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年”活动,经市政府同意开发公益岗位,妥善解决我市1999——2000年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逐步建立起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借鉴外县(市)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开发岗位。围绕社会管理领域进行开发,重点开发社区网格化工作协管员和湿地保护协管员。
(二)开发数量。开发公益性岗位50个。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1999年——2000年委培毕业生招聘35名。
(二)1998年分配到农机公司的委培毕业生招聘10名。
(三)1999年——2000年各类就业困难的中专毕业生招聘5名。
聘用人员要求,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遵纪守法,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
报考人员要按具体岗位进行报名,每个岗位开考比例为1:3,不够开考比例的岗位,人社局将进行岗位调剂。每个岗位按成绩排名进行录用,如果岗位录用人员出现缺额,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招聘程序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管理,由开发公益岗位公开招聘中专毕业就业困难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人社局承办,确定报名时间、组织审核、统一考试、集中培训、聘用上岗。
四、工作职责
社区网格化工作协管员职责:
(一)负责提供信息需求,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二)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人口和房屋信息收集、房屋设施修理等工作;
(三)负责社区保安、保洁、保绿、保秩序等工作;
(四)负责监督网格人员工作运行、履职尽责、服务群众等工作;
(五)负责对社区整体为民服务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帮助社区提供服务信息;
(六)按要求完成用人单位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湿地保护协管员职责:
(一)负责做好嫩江湾国家湿地公园的卫生保洁、保绿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按要求完成用人单位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五、相关待遇
享受我市现执行的公益性岗位待遇,工资实行统一发放。
六、招聘人员管理
按照《大安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大政办发[2009]23号)文件要求,由用人单位对招聘人员统一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取消其公益性岗位,并向大安市开发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中专毕业就业困难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备案。
(一)已实现就业,有稳定收入的(包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以及其他形式实现灵活就业的);
(二)累计两次误工不请假的;
(三)累计两次请假未准,仍不到岗的;
(四)接到录用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
(五)出工不出力,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六)不服从工作分配的;
(七)未经批准由他人顶替的;
(八)有违法行为和违反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的;
(九)工作时间每年累计发生三次漏岗的;
(十)录用人员擅自调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