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政发〔2011〕84号文规定,“三支一扶”等符合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笔试成绩加5分。报名时提供《高校毕业生政策加分申请表》,逾期提供或没有提供的视同放弃。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及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进入体检人选出现综合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者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考核工作人员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县人社局核实确认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由主管单位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
八、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九、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及人事代理。
政策咨询电话:0724—7221507
考务咨询电话:0724—7321691(京山县培训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724—7332863(县纪委第一分局)
附:
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