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林省吉林市规划编研中心招聘20人公告(2号)

2013-09-09 14:12:42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收费标准: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通用知识》笔试考务费3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领取《准考证》

时间:9月16日8:30至17:00。领取地点:吉林市规划局办公室7楼703室,联系人:徐召民 辛红,联系电话:0432-64805322,64805325,64805311。详细地址:吉林市船营区越山路11号。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考生作弊行为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全市事业单位;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并进行全市通报。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2013年吉林市规划编研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林市规划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08:00—09:30,考试科目为《通用知识》。

笔试试卷采用主客观题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通用知识》科目考试内容复习范围请参见《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3)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多人进入1:3比例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但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1:3(含1:3)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认证与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在9月23日分别到学历资格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资格认证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岗位招聘条件复审,逾期未申请的按弃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1、学历资格认证。进入面试人员携带与本人报考时填报的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及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吉林市解放北路人才市场),进行学历资格认证。认证合格的,即可领取认证机构开具的“人才评价证明书”。

2、岗位招聘条件复审。吉林市规划局负责干部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在职人员进入面试的,复审时应一并提供原单位(按人事关系)同意报考的证明。

复审通过后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并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完成面试费缴纳的,当场领取《2013年吉林市规划编研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

经学历资格认证、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将在《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中注明。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2013年9月21日后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未及时查询笔试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将随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并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林市规划局共同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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