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间:2013年9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市住建委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对象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对象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核结束后,由市住建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待遇。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