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省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2013-09-06 14:34:56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2013年辽宁省统计局所属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43号)和辽宁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3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步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2013〕38号,以下简称“考务通知”)精神,辽宁省统计局决定组织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计划招聘4名,其中,省统计数据中心招聘2名,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招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详见《2013年辽宁省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其中专业条件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的《2013年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为依据。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9月15日)。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组织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审核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笔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组织。省统计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人事考试局的有关要求,组织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以及聘用等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岗位信息查询。

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省统计信息网(http://www.ln.stats.gov.cn/infopub25/),查询“2013年辽宁省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所列的招聘具体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等信息。

(二)考试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在9月9日9时至9月15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按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通知”要求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职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和录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由省统计局人事处负责,并按规定时间向人事考试局提交初审结果。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该招聘计划。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被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考试。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由辽宁省人事考试局统一组织;面试由省统计局组织。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的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3日(星期日)上午 9:00—10:30。

报考者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考生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按照省考试局确定的时间和方式查询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省统计局商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划定。

2.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通过辽宁统计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与最后一个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


(2)面试的组织。面试由省统计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顺序按报考岗位抽签决定,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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