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百色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91人公告

2013-09-05 14:48:40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七、面试

(一)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至低分,按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个别岗位因报考人数

少,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必须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以上两类人员一同列为面试人选。已确定参加的面试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百色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进入面试人员公示后,出现问题的不再进行递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各市、县(区)卫生局、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

(二)面试的组织与实施

面试工作由各级卫生局会同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考试考务等工作。面试时间全市统一在2013年11月23、24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进行。

面试命题工作由自治区卫生厅委托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负责。

 

面试考点与考场设置。市、县(区)考点由招聘单位所在地的卫生局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1、考官组成。市(县、区)人社局、卫生局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要求成立面试考评组。每个考场面试考官为7人,由人社局指派的人员和卫生局、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以外的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以外的专家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2、面试时间。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2分钟(含2分钟审题时间)

3、评分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实考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三)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向考生公布成绩,并于当天在市(县、区)卫生局、人社局相关网站公布所有参考人员当天的面试实考成绩。县(区)卫生局根据考生的面试实考成绩和加分情况,计算考生的面试总成绩,报市卫生局、人社局备案后于2013年11月29日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百色人才网公布。

(四)面试后由市(县、区)人社局、卫生局按照面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市人社局、市卫生局指导县(区)人社、卫生部门面试组织工作,面试当天派出巡视组赴各县(区)进行督查。

八、加分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

1、通过国家卫生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加1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者加5分。

2、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3、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师级(医、护、技师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5分;取得士级(医、护、技士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3分。

4、曾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时间截止至2013年7月31日)及以上的人员加5分。

5、在“三支一扶”岗位服务满1年(时间截止至2013年7月31日)的人员,或曾经在“三支一扶”岗位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加5分。

同时符合多种加分条件的人员,只享受1次分值最高的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二)加分办法。

1、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笔试和面试环节均可按上述条件加分。

2、笔试环节的加分加上笔试实考成绩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带入面试成绩的计算。

 

3、面试环节的加分加上面试当天实考成绩构成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作为确定考核人员的依据。

(三)不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笔试实考成绩与面试实考成绩分别作为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

九、调剂

面试结束确定所招聘岗位体检考核人选后,在县域内如存在因生源不足而没有按招聘计划开考的岗位,在征集考生同意调剂的前提下,县级卫生局可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进行调剂,并提出调剂方案,经县级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可根据面试总成绩顺位调剂考生到专业对口的岗位,以1:1的比例列入因生源不足没有开考岗位的预备人选,并在县级人社局、卫生局相关网站或媒体公示5天,如无异议后,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如没有专业对口的考生,或考生不愿意服从调剂的,则取消没有开考岗位的招聘计划。百色城区城东、城中、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存在因生源不足而没有按招聘计划开考的岗位,由市卫生局负责按以上操作在报考百色城区城东、城中、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生内进行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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