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结束后,因体验不合格出现空缺,按分数高低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晋中市人事网、晋中市经信委、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合格人选填写《晋中市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正式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七、监督检查
整个招聘过程在市纪检监察部门指导监督下,市经信委纪检委监察室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检举申诉,并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
监督电话:0354-2638560 市纪委监察室
0354-2636667 市经信委监察室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