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手续和待遇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2.经笔试、考核、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本次聘用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每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3.被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五险。
4.本次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其人事档案由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局统一管理。
本《公告》由亳州市委宣传部和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5555196、0558-5132036。
附件:《亳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招考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亳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