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肃陇南市武都区区直单位选调90名人员公告

2013-09-03 18:31:17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3、加分项

(1)获奖加分。个人在工作期间,获得党中央、国务院,中央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直部门(单位)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表彰奖励的,分别加10、8、6、4分。对获得不同层次奖励的,只按最高奖励加分;对获得两次以上相同层次奖励的,不累计加分。

(2)近三年年度考核加分。近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年度考核有一年优秀等次的加2分,有两年优秀等次的加4分,有三年优秀等次的加6分。

(3)工作年限加分。对在乡镇工作五年以上(不含五年)的加0.2分,每增加一年加0.2分。

(4)笔试成绩及加分汇总。笔试成绩与获奖加分、近三年年度考核加分、工作年限加分汇总后,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4、成绩查询

登录武都公众信息网、武都党建网查询笔试成绩(含加分项)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于9月9日—9月11日在区电视台公示3天。进入面试人员于9月12日在区人社局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按岗位录取计划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满分设置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1)面试时间:2013年9月13日面试,时间为一天。

(2)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报考者参加面试时,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考察及成绩汇总

1、考察。笔试、面试结束后将成绩进行汇总,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1︰2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有关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时,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拟录用岗位要求,全面了解其思想政治、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干部群众公认程度、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得分计入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考察得分计算方法为:

考察得分=(“优秀”票数×1.0+“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5+“不称职”票数×0)÷有效票数×100。

2、成绩汇总

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汇总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70% + 加分项 + 面试成绩×20% + 考察成绩×10%。

六、公示

成绩汇总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取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报考岗位、笔试成绩、加分项、面试成绩、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在区电视台公示3天。

七、选调与使用

经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后,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调配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八、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区直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文全(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马学文(区委常委、副区长)

苏志强(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成 员:周勤俭(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颖洲(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

 

王小云(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编委办主任)

尹仕伟(区纪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周勤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颖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公开选调工作事宜。本方案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监督检查

为了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由区纪委(监察局)参与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等工作,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加大对公开选调工作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纪律的报考者,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其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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