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和聘用:
对于择优聘用的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实行聘用制。试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薪资待遇:
研究生:
1、正式到岗工作后,工资待遇依照河南省人事厅下发的研究生就业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2、单位提供住房租赁补贴,每人500元/月(连续三年)。
3、单位提供10000元/年的个人科研启动经费(连续三年)。
本科生:
正式到岗工作后,工资待遇依照河南省人事厅下发的本科生就业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0370--2613592
注:商丘市中医院享有对上述文件精神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商丘市中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商丘市中医院
201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