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钦州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05人公告

2013-09-03 18:34:21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公开招聘的卫生技术人员一经聘用,严格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规定,在1个月内办好相关聘用手续。钦州市各县(区)卫生局负责填写《广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审批表》和《广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名册》;钦州市各县(区)人社局负责办理岗位、工龄认定和工资审批等聘用手续的审批工作。

十、岗前培训

钦州市各县(区)卫生局负责对受聘人员集中安排岗前培训。

十一、纪律监督

(一)参与2013年度钦州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面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四)钦州市各县(区)人社局、卫生局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祥见《计划表》。

附件:钦州市2013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钦州市卫生局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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