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九龙坡区招聘11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3-09-02 12:24:46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15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13年新公布大纲),总分100分。

2.面试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如出现面试弃权的(弃权须报相关书面材料于考前24小时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因弃权达不到相应比例的,指标相应递减。面试总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九龙坡区党建网、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龙坡区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

(三)考察和资格复审

考察参照《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渝人社发〔2009〕168号)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体检

按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得分×20%,综合成绩不采用四舍五入法)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得分高低的顺序确定。在量化考察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若体检有不合格的,则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在九龙坡区党建网、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龙坡区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招聘职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所任职务、任职年限、综合成绩等。张榜公示地点为拟聘用人员工作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公示时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各环节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规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按照全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结构等情况确定由镇和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聘用,聘用人员原则上继续留在村、社区工作。

五、纪律要求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各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各项资料,积极参与公平竞争,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各镇(街道)党(工)委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切实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聘用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中共九龙坡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招考服务电话:86169316 6878113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