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柳州鹿寨县招聘67名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人员公告

2013-09-02 12:30:17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二)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招聘单位有考察不合格者,可以申请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对象本人负责。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八、人员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在鹿寨县政府网(http://www.luzhai.gov.cn/)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鹿寨县2013年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招聘人员审批表》,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或无法正常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按《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签订聘用合同书。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相关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考生在面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鹿办发[2012]13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录在案。

附件:

1、鹿寨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鹿寨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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