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柳州鹿寨县招聘67名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人员公告

2013-09-02 12:30:17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为了适应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鹿办发[2012]13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以下简称编外人员)工作人员67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县人大、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的工作,年龄在18—35周岁(1978.09.30–1995.09.30出生),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工勤岗位及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及学历要求;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3年9月30日为界。

三、招聘对象范围

(一)获得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人员,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二)大专及以下学历、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是柳州市辖区生源或者户籍为柳州市辖区的考生。(在公安局户籍部门入户登记时间为2013年9月1日24:00时之前);

(三)属于鹿寨县给予适当照顾的(夫妻两地分居、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随军家属就业)人员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9月4日至9月10日(其中9月4日上午9:00-12:00时,全部招聘单位集中在鹿寨县汇一联中心一楼招聘会现场接受报名;其余时间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详见计划表)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照常报名。)

 

(二)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者,在鹿寨县政府网(http://www.luzhai.gov.cn/)上下载填写《鹿寨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小于20K),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三)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受户籍限制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资格证等验证后原件退回,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考生负责。

五、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不低于1:3(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1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县人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考生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时间于9月12日在鹿寨县政府网站(http://www.luzhai.gov.cn/)公布。

六、考察

(一)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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