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马鞍山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9名人员公告

2013-08-30 22:00:53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5、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16日上午8:00-11:30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6、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9月25日-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7、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规定,报名人员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缴纳笔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二)考试

1、笔试

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各5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对经审核符合笔试加分条件人员,由市人社局在市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自然、科技、国情省情市情等常识;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计算机基础知识;英语。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专业测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以《申论》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申论》成绩亦相同时,视为该岗位专业测试并列人选。

2、专业测试

 

满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的用人需求,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

专业测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进入专业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低于3:1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3、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市人事考试网站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须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7日内本人可以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复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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