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评分办法
面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考核成绩排名和公示
统分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三亚市政府门户网站及三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以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确定排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排列,笔试成绩再相同的,需进行加试。
五、考察与体检
1、根据考核综合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考生如不按要求参加考察和体检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未能按时提供考察材料或考察不合格、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对象中递补。
3、体检:由市人口计生委具体负责组织体检,市监察部门参与监督。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者或体检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对象中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纪律要求
1、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
2、对违反公开考核聘用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凡符合回避制度的要回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录用工作,对违反公开考核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聘用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考核聘用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八、其它事宜
1、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2、本公告的内容由三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88259661 联系人:朱红银、李卫东
附件1:2013年三亚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考核招聘岗位情况表.doc
附件2:三亚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