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广东深圳市光明新区社会建设局招聘3人公告

2013-08-29 16:13:11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十、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最高年龄等的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3、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社会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211369

附件:

1.光明新区社会建设局2013年9月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计划表.doc

2.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doc

3.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深圳市光明新区社会建设局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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