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丽水市遂昌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聘2名人员公告

2013-08-29 11:17:25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2013年遂昌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公开招聘康复技术人员(正式事业编制)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遂昌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技术人员,从事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正式事业编制康复治疗师2名。

二、招聘条件

1.户籍不限;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康复治疗学及相关专业或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本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

6.政策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至9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

遂昌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城北街二弄15号)康复教育就业科。

 

3.提交材料: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同意报名的书面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4.资格审查:对所有参加应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需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

5.领准考证:考生凭发票或考生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考试方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1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录用的人员在遂昌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注意事项

1.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经审核后可以免除报名考试费。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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