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特别要保持联系手机(电话)通畅,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4. 报考者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职位。
5.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卫生局、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新罗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rar
新罗区卫生局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