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事业编制15人公告

2013-08-28 14:08:58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八)公示

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审核确定拟招聘人员,通过伊犁州人社局网站(www.xjylrlzy.gov.cn)和伊犁消防信息网(www.ylzxfj.com)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匿名举报,一般不予受理。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报到,并在州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带指定材料;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岗前培训

签订聘用合同后,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安排聘用人员参加自治区消防总队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时间2个月,军事训练和岗位任职培训各1个月。军事训练主要使消防文员适应部队管理,了解消防部队工作任务和特点,学习消防业务基础知识;岗位任职培训结合相应岗位设置进行分岗位培训。培训期间,伙食、服装、教材等各类费用由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承担。


(十一)分配

由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统一制定分配计划,分配至各岗位。

四、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人:魏福堂 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副政治委员

刘 伟 伊犁州消防支队纪保督察科副科长

监督电话:0999-8135353;0999-8198603。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岗位调整、补充等事项,由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在伊犁州人社局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伊犁州人社局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招聘职位表.doc

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

伊犁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8月23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