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市绛县2013年招聘12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3-08-27 17:54:59阅读:0地区:山西电脑版

考风考纪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权负责。考试资格再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考试一律在标准化试场进行,实行全程电子监控录像,录像资料存档。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⑴、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命题共分14种:高中段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共6种,初中段分文综(含语文40分、历史30分、地理30分)、理综(含数学40分、物理30分、化学30)、英语(含语文40分、英语60分)、美术(书法)(含语文40分、美术(书法)60分)共4种,小学阶段分小学综合(含语文50分、数学50分)、英语(含语文40分、英语60分)、音乐(含语文40分、音乐60分)、美术(书法)(含语文40分、美术(书法)60分)共4种。

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科目的专业基础知识,高中教师岗位知识范围以本科知识为主,初中教师和小学教师岗位知识范围以专科知识为主。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⑵、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采取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不得少于5人,其中,有关专家不少于3人。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经县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⑴、体检: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依据《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⑵、考察:考察与资格复审同步进行。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和县教育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聘用

⑴、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教育局核发《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用人单位在收到《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于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

⑶、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⑷、签订聘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持《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人事、档案、编制、工资、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⑸、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七、岗前培训

被聘为中小学教师的毕业生,由县教育局进行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特成立绛县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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