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省黔东南州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1人公告

2013-08-27 17:58:24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二)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三)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四)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七)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六、聘用审批

经笔试、技能测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合格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855-2469505

监督电话:0855-2469502

附件:报名表.xls

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 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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