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选调1名人员公告

2013-08-27 18:00:12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2013年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丽水市残疾人就业中心是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属的正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的各项服务工作。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1、丽水市范围内公益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达到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3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不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和纪检部门立案审查期间;

6、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及方法

选调工作在丽水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3年9月3日至9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地址:丽水市天宁街880号),联系人:刘炉明,联系电话:2056910。

3. 报名办法:报名者下载并填写好《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分别加盖公章),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2张等材料到报名点报名。在岗在编教师、卫技人员报考还需征得当地教育局、卫生局书面同意。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1:3的,视情取消选调计划数。

(二)笔试与面试

1、笔试。笔试以书面闭卷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综合知识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实务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三)体检

体检入围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日常表现。考察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列入考察。

(五)讨论决定与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对象在接到商调通知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选调资格。

本公告由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件:《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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