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浙江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医疗单位招聘65名卫技人员公告

2013-08-27 18:02:16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拟聘用人员根据区卫生计生局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2、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卫技人员,三年内(二个考试周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由单位解聘。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聘用单位内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五、咨询方式

招聘咨询单位:南浔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人及电话:金女士,0572-3020672(周一至周五)。

附件:1、2013年下半年南浔区卫生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职位信息表.xls

2、2013年下半年南浔区卫生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doc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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