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能低于1:3,不足1:3的,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笔试工作由省发改委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基础知识7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在省发改委网站公布,同时由河南省工业情报标准信息中心通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省发改委和河南省工业信息网站公示。
2.面试。面试在省发改委统一指导下由河南省工业情报标准信息中心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由河南省工业情报标准信息中心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当天分别在省发改委和河南省工业信息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河南省工业情报标准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所招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经省发改委审定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和河南省工业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省发改委人事处:0371-69691139
监督电话:省人社厅事业单位管理处:0371-69690289
省发改委监察室:0371-69691212
附件:河南省工业情报标准信息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xlsx
附件:河南省工业情报标准信息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