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浙江杭州市余杭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招聘311名人员公告

2013-08-27 11:36:20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2013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快我区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卫技人员队伍结构,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11人(其中杭州市余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人,杭州市余杭区卫生进修学校2人,杭州市急救中心余杭分中心8人,区属医院162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8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等,请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符合条件的余杭区常住户籍社会人员。部分岗位放宽户籍的,请按照《2013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招聘范围”栏的规定。

2、余杭区生源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时面向在招聘范围行政区域内院校就读的区外生源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某医院一岗位“招聘范围”为“杭州市”,则在杭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市外生源2013年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3、2013年8月26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等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4、公务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余杭区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同一经费形式的其他事业单位岗位(但区外同类人员可以报考)。

5、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其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生,不能按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名。

6、高学历者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需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如某医院一岗位“学历条件”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的,则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以报考,成教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不能报考此岗位)。

7、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余杭区常住户籍),需符合报考单位执业注册条件,方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的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5、其他条件:

①部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3年8月26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报名时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记录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②部分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13年8月26日。

③社会人员取得常住户籍的时间截止2013年8月26日(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落户时间为准)。

④学历要求“全日制”的,是指全日制普通学校毕业学历。

⑤在2013年8月26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等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没有要求“全日制”学历的岗位。

⑥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凭境外取得的学历报名的,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岗位。

⑦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以《2013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为准。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五、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符合执业注册条件)、上岗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一寸免冠近照3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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