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东升医院招聘5人公告

2013-08-27 11:31:40阅读:0地区:广东.广州电脑版

(二)聘用。用人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用工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本公告由广州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及监督电话:020—83178687,83178685

附件:广州市东升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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