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清水河县招聘30名幼儿教师公告

2013-08-27 11:33:34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内蒙古清水河县2013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简章

根据《清水河县2013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现将招考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考聘用计划

我县计划招考聘用幼儿园教师30名(其中定向招考“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8名,蒙汉兼通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幼儿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具备幼儿教育教学基本功;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幼师专业毕业生;

3、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者聘用后,应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果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自然解聘);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专业要求:幼教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院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和“蒙汉语兼通”人员不限专业);

6、户籍要求:具有清水河县户籍(“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和“蒙汉语兼通”人员不限户籍);

7、年龄要求: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往届毕业生年龄要求1977年8月28日之后出生;

8、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汉语兼通人员。

“六类服务基层项目”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

报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要求必须是截止2013年9月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凡是截止2013年8月28日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 “六类服务基层项目”的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五年(2008年8月28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4、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6、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9日—9月2日(周六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清水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5张;

(3)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或提交学籍档案原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

报考者要详细、准确、真实地填写《清水河县2013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清水河县2013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还需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请报考人员按要求登录清水河县政府网站下载有关表格,如实填写后报名。报名要求提供的资料请提前准备,以免延误报考。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带报考资料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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