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省南昌高新区招聘27名人员公告

2013-08-26 15:04:55阅读:0地区:江西电脑版

为适应高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经管委会研究决定,采取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7 名,现将招聘有事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岗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良好;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专业条件;

(四)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除少数岗位学历学位需硕士研究生以上外,其他岗位学历学位需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以上,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年龄计算截止时间:35周岁及以下指1978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六)岗位其他特定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8月12日-9月1日 )。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先行在江西省人事人才网下载《报名表》填写,然后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现场集中报名,报名时将对应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2、报名时间:

8月19日-9月1日9:00-12:00 13:30-17:00

 

3、报名地点:南昌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高新七路192号高迅大楼一楼,乘5路、231路、6路至高新区公交停车场下车后按指示牌前往)。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报名表》一式二份、近期一寸同款免冠彩色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工作由人才中心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招聘考试

(一) 基础素质笔试(满分100分):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的应聘者可以在“被取消的岗位公布”后凭本人身份证、缴费票据到区人才中心办理调整报考岗位或退费手续。

基础素质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4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岗位专业能力测试入闱名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区人事劳动局对入闱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若有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则名次可依次替补;

1、专业知识笔试.

2、部门面试.

 

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工委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后,对应试人员的总成绩进行测算,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工委面试入闱名单。

面试试题:固定命题与委领导临时命题相结合

评议形式:差额票决

五、体检、政审

体检人员名单按工委面试票选结果1:1的比例报工委会研究后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政审。

六、公示、聘用与待遇

考试、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高新区政务网站(WWW.NCHDZ.COM)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拟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待遇按《南昌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管理暂行办法》所列工资标准执行。

七、考试收费

报名费10元/人;基础素质考试40元/人;专业能力测试40元/人。

八、经费开支

收取的费用将全部用于此次招聘,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负担。

附件:

一、高新区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rar

二、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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